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执政为民理念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近年来,龙凤乡在效能建设上狠下功夫,为打造服务性政府,建设“美丽龙凤、小康龙凤”努力不懈。
一是将效能建设与干部下村相结合。龙凤乡辖内11个村都配有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代表乡党委政府直接与其联系,并让青年团员参与到日常具体事务中。为更好地掌握民情,体察民意,龙凤乡规定每位驻村领导干部每周到联系村不得少于一次。要努力做好群众的“四大员”,即村情民意调研员、政策宣传员、技术指导员和项目督导员。争取做到“四下去、四上来”即“干部下去,感情上来;干部下去,作风上来;干部下去,工作上来;干部下去,素质上来”。严禁胡吃海喝,不以下村调研谋私、吃拿卡要,时刻注意自身形象,竭力为联系村服务。
二是将效能建设与政令畅通相结合。 确保政令畅通是行政效能监察的基本职能,龙凤乡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开展效能督察,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排难疏堵,纠偏纠错,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党委政府的权威。保证政令下传不变形、执行不变性,切实体现政府意志,维护民情民意。
三是将效能建设与干部作风相结合。 转变干部作风,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保证。有利于机关效能建设,提升形象,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龙凤乡制定《龙凤乡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规范》,从细节上规范行为,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亲民的干部形象。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
四是将效能建设和制度建设相结合。龙凤乡按照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和廉政勤政的要求,针对群众所反映的突出问题,从机关的基本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出发,全面制定和实行“六项制度”,即: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否决报备制度、值班领导制度。并在落实中不断完善各项制度,逐步形成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体系,以制度规范人和事的管理。
(龙凤乡 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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