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17年度广元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广青办发〔2018〕8号)要求,我部对各地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筛选、审核、校对,确定了拟表扬的集体和个人。
现将集体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3个工作日内(4月27日至5月2日)以真实姓名向团市委组织联络部反映。
联系电话:0839-3268446
附件:
共青团广元市委组织联络部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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