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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团省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度〈四川青少年年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7 15:43 来源:本站 阅读:358次
各县区团委:
现将团省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度〈四川青少年年鉴〉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相关要求于6月底前将电子版报团市委办公室。
联系人:胡晓慧 联系电话:3267294
电子邮箱:
hd578336123@qq.com
共青团广元市委办公室
2013年4月17日
附:
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度《四川青少年年鉴》有关工作的通知
(川青办〔2013〕8号)
各市(州)团委,省直属团(工)委:
《四川青少年年鉴》(以下简称《年鉴》)是由中共四川省委主管、共青团四川省委组织编纂的一部以青少年事务为特定内容的大型文献史册(蓝皮书),是我省青少年工作科学体系建设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编辑出版《四川青少年年鉴》,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青少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法制、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成长、发展规划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对于指导我省各级共青团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科学开展青少年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服务四川工作大局,服务青少年现实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作用。至2013年,《年鉴》的编辑出版已历时十个年头,各级共青团组织应该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年鉴》的相关资料报送及宣传推广工作,保证《年鉴》工作的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确保《年鉴》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鉴》自2003年启动以来,始终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组成了由相关省领导任主任,团省委书记任副主任兼总编辑,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市(州)党委分管领导任委员的编辑委员会。请各级共青团组织和省直属团(工)委按省编委会规格,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建设,于2013年7月底前,向省编委会报送各编写小组名单。
二、川青发〔2003〕19号文件(《关于做好〈四川青少年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指出“编辑出版《四川青少年年鉴》(蓝皮书)工作量大,各地、各单位应本着精简节约、保障有力的原则,所需经费可向当地财政申请,纳入年度预算。”编辑出版《年鉴》是一项长期工作,请尚未完成该项工作的各级共青团组织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将本级《年鉴》工作纳入常规化管理。
三、“市(州)、县(市、区)青少年工作”篇,为各市(州)、县(市、区)2012年青少年工作主要内容。撰写体例为条目体,以第三人称客观记述,按规范格式撰写,突出年度工作新内容,不回避问题和失误,篇幅按市(州)3000字以内、县(市、区)2000字以内把握。入编文字信息资料所反映内容的时间断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图片资料截止断限可适当放宽。各市(州)将所属县(市、区)上报的资料收齐后,于2013年7月31日前以电子版打包报送《年鉴》编辑部。
四、省直(编委会成员)单位2012年所开展的青少年工作活动,也应以条目综合反映,第一人称格式撰写,分别入载各相关篇章。此外,请省直单位提供以新闻体撰写的本单位(系统、行业)青少年工作典型活动的资料,连同本单位(系统、行业)2012年度表彰的青少年、青少年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一并于2013年7月31日前以电子版报送《年鉴》编辑部。
五、各市(州)团委、省直属团(工)委要充分认识《年鉴》对于存史资政与总结交流青少年工作经验的重要作用,于2013年7月31日前向《年鉴》编辑部推荐并报送本地或本单位(系统、行业)2012年度青少年工作成绩突出、堪做学习榜样的单位和个人。各市(州)团委至少各推荐2个;省直属团(工)委至少各推荐1个。
六、《年鉴》是一本文献史料性工具书,具有重要史料价值、实用价值和收藏价值,希望各级共青团及少先队组织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年鉴》的宣传推广工作,不断扩大《年鉴》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各级团委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年鉴》征订工作的落实。请于2013年7月31日前向年鉴编辑部统一报送当地2011卷的征订数量。
七、目前,2012卷的工作已基本结束,但仍有部分篇章内容薄弱,相关图文信息资料,年鉴编辑部正积极筹备中。为了确保入载年鉴资料的完整性,促进编辑工作的顺利完成,请尚未报送2011年资料的地区和单位的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编委会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本地区、单位的图文信息资料(含电子版)报省编委会(团省委机关401室)。
八、此件请各市(州)团委及时转发至所属县(市、区)及直属团委,省直属团(工)委转发至本单位(系统、行业)下属团委、团总支。
联系单位:《四川青少年年鉴》编辑部
联 系 人:唐语茉
联系电话:(028)86632596 86250027
传 真:(028)86250027
电子邮箱:
scqsnnj@163.com
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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