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大学生青春创业苑5月可入住
发布时间:2012-03-09 15:46 来源:本站 阅读:1207次
21栋整齐划一、高低错落有致的住房;水电气全通;装修到位;设备齐全,我市正在为来广大学生修建的大学生青春创业苑房建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装修和配套道路的铺设。预计今年5月,创业苑就将迎接广大来广大学生的入住,成为大学生们在广元的安定的家。
大学生创业和居住问题一直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今年我市在东坝街道新民社区修建了我市首个大学生青春创业苑,整个青春创业苑占地30.5亩,有住房364套,写字楼50间,预计今年5月,青春创业苑就将迎接广元大学生的入住。
对于租金的收取,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有关人员介绍,具备申请条件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可以单独申请租赁,鼓励合租,单身独租人士租金标准40㎡内按同地段市场租金70%计收,超过40㎡部分按同地段市场租金收取,二人及二人以上合租的租金标准按同地段市场租金70%计收。
从劳动大厦沿电子路到081道口后左转向前不远,过铁道口到川桥5处,旁边便是大学生青春创业苑的所在地。路旁有3路公交线路在运行,不管是从老城还是从东坝都可以很便捷的到达。走进青春创业苑,一栋几层楼高的综合楼正在修建,据工作人员介绍,修建好后,这座综合楼的一楼将设一个超市,二楼以上就将设图书室等活动中心,方便大学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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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凡在市城区已取得工商注册登记的正在创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和招聘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三类人员中在市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无划地自建住房,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父母亲在市城区无住房都可进行申请。
申请租赁需要提交申请表(申请表在广元市利州区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gylzqzfbz.com)、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此外,在市城区已取得工商注册登记的正在创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和招聘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还需提交单位证明或聘用合同;而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则还需提交市区人民政府人才管理机构出具的特殊专业人才引进证明。
申请人需将申请资料报东坝政务中心二楼利州区住建局窗口,待利州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核公示后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备案后,利州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将核发《青春创业苑房屋租赁通知书》,申请人持通知书到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办理房屋租赁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