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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劳动·创造·奋斗”——“广元市十大杰出(优秀)创业青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3 17:24    来源:本站    阅读:690次

各县(区)团委、青年联合会,广元经济开发区团委,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
  为树立和表彰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自主创业、自强不息、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青年创业典型,促进形成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励更多青年积极投身“创业、创新、创造、创优”实践,勇当引领广元发展的创业先锋,为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不懈贡献智慧和力量,共青团广元市委员会、广元市青年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 “广元市十大杰出(优秀)创业青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通过创业实现自身就业和再就业,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青年,年龄在18周岁(1995年4月30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二、评选条件
  (一)爱党爱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二)主导创办了至少一家企业或新社会组织并担任主要负责人。

  (三)所创办的法人单位已存续两年以上,且经营管理正常。
  (四)主要依靠个人奋斗,脚踏实地地发展壮大。
  (五)创业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区发展鼓励发展方向。
  (六)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劳动关系和谐。

  (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帮助和支持青年创业,积极招收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八)获得过县级以上相关表彰优先考虑。
  三、评选步骤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
  (一)考察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社会举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由推荐单位根据有关标准和要求向团市委活动部推荐本地区本部门候选人。社会举荐包括有关社团组织、行业协会推荐。个人自荐指由个人根据申报条件直接向团市委活动部提出申报。推荐前,要认真做好考察工作,严把质量关。
  (二)初审。团市委对青年创业典型的材料进行审核,对青年创业典型进行考察,组织评审组确定“广元市十大杰出(优秀)创业青年”入围名单20名。
  (三)公示。将“广元市十大杰出创业青年”入围候选人名单及简要事迹在有关新闻媒体集中公示,接受监督。
  (四)最终评选。团市委将组织成立评委会,对公示没有异议的候选人,由评审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广元市十大杰出创业青年”。

  四、表彰奖励

  以共青团广元市委员会、广元市青年联合会联合下发“广元市十大杰出(优秀)创业青年”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团市委将在今年“五四”期间举行表彰大会对获奖者进行表彰与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切实把符合条件的青年典型推荐出来。各县至少推荐3名,市级各部门可推荐1名,推报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当地人社、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的意见。
  (二)推荐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填写《广元市十大杰出(优秀)创业青年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同时需提供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推荐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推荐的个人须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1张,五寸彩色工作或生活照两张,以上照片均需提供电子版。
  (四)所有推荐材料请于4月15日前上报团市委活动部,联系人:赵彬,许烊,联系电话:0839-3263200, 传真:0839-3265167,电子邮箱:2304499050@qq.com 。
     
  附件:广元市“十大杰出(优秀)创业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广元市委     广元市青年联合会
                     2013年4月3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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