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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第七届“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启动

发布时间:2011-04-07 09:55    来源:本站    阅读:422次

新闻发布会现场

  在灾后重建三周年之际,广元市委、市政府决定举行“广元市十大杰出青年、十大优秀青年”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团结和动员全市广大团员青年,为加快建设川陕甘三省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奉献青春。

市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杨祖斌介绍评选表彰活动的筹备情况

  4月6日上午,广元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杨祖斌介绍了广元市 “十大杰出青年、十大优秀青年”评选表彰活动的筹备情况及具体方案。

  为表彰在广元市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和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建功成才,经广元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忠诚理想、敬业奉献、感恩奋进、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十大杰出青年”和“十大优秀青年”评选表彰活动。

  十大杰出(优秀)青年的评选对象为,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 (1966年5月4日--1993年5月4日出生)的广元籍青年公民(含在外务工青年)或在广元从业2年以上的外市籍青年。

  评选条件为,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是广元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在各行业各领域中取得显著成就,并在社会和广大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扎根基层,战斗一线,创造不平凡业绩,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广元青年精神文明的榜样。

  此次评选的候选人采取单位推荐、社会团体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各县区至少推荐2名或选人,市级各部门可推荐1名候选人,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各社会团体可推荐1名候选人,社会知名人士5人以上可推荐1名候选人,个人自荐报名可登录团市委网站或在团市委办公室现场报名。所有推荐材料必须于4月15日前上报团市委办公室,事迹材料、照片等电子文档同时发送到团市委邮箱。

  目前,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开始,经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所有候选人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将确定20名候选人进行公示,再进行网络、手机等公众投票,最后由评审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拟表彰的 “广元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获奖人。

新闻发布会现场

  “广元市十大杰出青年、十大优秀青年”的表彰大会将于“五·四”期间召开,并通过报刊专栏、巡回事迹报告会等方式集中宣传“广元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先进事迹。

办公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新民街232号四楼    联系电话: 0839-326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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