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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团县委探索实体化大团委下的“推优”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2-12-04 13:17    来源:本网    阅读:343次

        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的工作部署,青川团委在集中开展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中,坚持“建活并举”的原则,在力争全面完成直属团组织建设任务时,着力思考直属团组织“活”的问题。通过建立镇区“推优”模式,既为直属团组织安排了工作、布置了任务,又为党组织发现优秀青年、培育优秀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提供了新的平台,有效解决了“推优”对象在哪里的问题,形成了“两类育优、五步推优”工作方法。
        “两类育优”,即在日益凸显的“镇区”聚集功能下,通过新建立的乡镇直属团组织,在新时期青年的聚集区域和聚集组织中,有重点地在社区、农业产业化基地、集贸市场、工业园区、商业街区等五类青年聚集区域和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其他社会组织等五类青年聚集组织中发现和培育“推优”对象。
        “五步推优”即进一步明确乡镇直属团组织、乡镇团委、团县委三级团组织的“推优”工作职责,规范推优。第一步,由团支部宣传发动,对优秀团员、青年进行认真考察、讨论评议,提交团支部会议审议,产生初步“推优”名单;第二步,团支部召开团员全体会议,票决产生拟“推优”对象,向上级团组织推报名单;第三步,上级团组织主动在辖区公示,接受青年及其他群众对拟“推优”对象的监督评议,公示完成后,填写《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推报表》(见附件),在推报表中征求拟“推优”对象所在党支部意见。并报团县委审核;第四步,团县委对各基层团组织上报的“推优”对象进行考察、确定“推优”对象,汇总后报县委组织部;第五步,县委组织部对团县委推荐的对象按属地管理原则批转各党(工)委或党建指导员,各党(工)委确定党委委员或由党建指导员联系推荐对象,将其作为近两年发展党员的重点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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