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信息   >>  剑阁团县委   >>  剑阁县“四个注重”加强大学生“村官”培养管理

剑阁县“四个注重”加强大学生“村官”培养管理

发布时间:2007-11-27 00:00    来源:剑阁团县委    阅读:119次

  剑阁县2007年共选聘了50名大学生“村官”,为加强大学生“村官”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剑阁县结合实际,探索出了一条培养乡村干部的新途径。


  1、注重农村工作方法的培训。针对大学生“村官”们缺少农村工作经验的实际,举办培训班进行业务培训。组织新上任“村官”们认真学习农村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农业科技知识。同时,要求他们深入群众,了解村情民意,尽快进入角色。


  2、注重实践工作的锻炼。有意识地让“村官”直接参与处理纠纷、计生等繁杂工作。并根据各自特点,采取挂职形式,让他们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的重要岗位上锻炼。现在聘任大学生“村官”中,在乡镇不同站所部门挂职有12人次。


  3、注重激发工作活力。“村官”与县签订聘用合同,对“村官”的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实行年终考核制,考核结果作为来年是否续聘的依据。


  4、注重输送优秀干部。大学生“村官”的工资纳入财政统发,享受与乡镇干部基本同等的福利待遇。对特别优秀的将通过组织部门推荐,优先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中工作。

办公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新民街232号四楼    联系电话: 0839-3265167
Copyright©2026 共青团广元市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1015180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28号

返回顶部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抖音号

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