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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两集体荣获四川省青年文明号

发布时间:2017-01-11 09:21    来源:本网    阅读:2次

近年来,青川团县委以弘扬精神理念、拓展活动领域、丰富活动载体、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工作机制为突破口,始终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作为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深入开展“两带头、双争创”活动,积极引导青年集体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创新创效、成长成才。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四川省委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四川省青年文明号的决定》,对2016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予以命名表彰。我县川北公司广甘管理处青川站和青川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组被命名表彰为2016年“四川省青年文明号”。

下一步,团县委将继续扎实做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开展好系列活动,进一步动员和带领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勤奋工作,为我县全面脱贫攻坚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供稿:母倩      审核: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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