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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陵江镇团委“3×3模式”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11-12-05 16:01    来源:苍溪县陵江镇    阅读:870次

    为加强青少年道德思想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苍溪金穗社区团委紧紧围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这条主线,结合镇实际,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依托三大阵地、依靠三支队伍、强化三大制度,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格局,有效地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发展。 
    一是依托三大阵地,打造工作平台。一是学校课堂。通过聘请公安干警、司法所人员为法制辅导员,在中小学校举办法制课堂、家长学校等课堂教育活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校纪校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提高青少年和广大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利用我镇的红军渡、文焕村烈士陵园、红四方面军长征纪念馆三大基地,每年组织青少年学习参观,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熏陶,树立健康向上的价值观。三是初中团组织。初级中学团支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预防在校学生黄赌毒现象,同时弘扬团员精神,吸收更多的未成年人加入团组织,成为品学兼优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是依靠三支队伍,开展帮扶活动。一是校外辅导员。由关爱工作团牵头,聘请由老干部、退休教师、工青妇负责人等组成校外辅导员,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开展课堂座谈、学习帮教、困难帮扶等活动,为青少年提供思想、学习、生活多方面的指导帮扶。二是基地讲解员。组织文化较高的退休干部,到爱国主义基地为广大青少年进行革命历史的讲解和报告,从而使他们深刻理解革命先烈的伟大事迹,弘扬民族精神。三是阳光志愿者。针对镇矫正对象,吸收14名阳光志愿者开展结对帮教活动,随时掌握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并开展心理、就学、就业等帮助,确保这类对象过上正常的生活。
    三是强化三大制度,加强学校管理。一是年度各类青少年情况入档制度。联合校团支部、派出所、司法所力量,对每年的不良行为学生、毕业未升学人员、犯罪未成年人、闲散青少年进行调查登记,建立情况档案,及时掌握活动情况,制定相应的辅导结对计划,避免这批重点人群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校园周边环境督查制度,紧密联系公安、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地区影响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违规开设的“网吧”、游戏厅、台球室等娱乐场所进行清理,对周边不良行为进行打击,切实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周边环境。三是学校安全教育制度。每年邀请消防官兵到中小学校开展实地灭火演习,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在寒暑假道来前,对学生出游、饮食、防火、防电、禁放烟花等行为进行教育,保障学生平安祥和地度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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