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川团县委从县财政局获知,县级财政预算经费已向全县各乡镇、部门划拨到位。其中,新增乡镇基层组织建设经费5万元,含2万元共青团工作经费。
为确保2万元共青团工作经费合理、有效使用,团县委结合全县共青团“一乡一品”工程实施,要求全县各乡镇团委必须全额用于乡镇及所在学校、村级共青团工作阵地建设和活动开展。团县委将于6月底及12月底进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统计,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做好督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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