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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表彰410名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

发布时间:2011-12-15 10:55    来源:旺苍团县委    阅读:731次

日前,旺苍团县委和人行旺苍县支行联合发文命名表彰全县410名农村青年为“2011年旺苍县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
  
据悉,今年以来,旺苍团县委、人行旺苍县支行和涉农金融机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团市委、市人行关于全面推进广元市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广青联发〔2011〕4号 )文件精神,以加强农村青年诚信教育为宗旨,以信用宣传、信用辅导、信用评价、信用支持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培植工作,受到农村青年的热烈欢迎,在全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充分发挥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积极作用。
  
根据扶持政策他们将获得授信额度范围内由全县各涉农金融机构“按需放贷、应贷尽贷”,对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可比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优惠利率执行;对其他类型的贷款,可在同等条件贷款的利率定价基础上实行利率下浮10%。针对部分创业青年资金需求量大等情况,可结合其他抵押担保方式,提高贷款额度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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