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县委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坚持做到“三有”,着力构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掌握每一个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做到“有数”。建立留守子女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在全县为每位留守学生建立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并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建档及管理工作。还专门为每名留守子女印制了家校联系册,设置了关爱联系卡,随时反映家校联系的轨迹。
二是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整个工作一道推进,做到“有序”。长期以来,坚持把留守儿童工作有机地纳入团县委整体工作之中在青少年思想引领、青少年维权、志愿服务等工作中都保证了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机渗透。开办“法律关爱中心”,引导学生好学守法、促进校园环境优化。实行留守儿童谈心制度,教师、志愿者定期或不定期与留守儿童谈心。
三是针对留守儿童个体的不同情况实施不同的教育,做到“有别”。在全面、准确地掌握留守儿童个性特点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留守儿童采用不同的教育管理办法,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针对学习吃力的留守儿童,成立了留守儿童服务站,组织学生志愿者与留守儿童进行了“手拉手”、“结对子”活动,经常和“留守儿童”进行书信交流,并定期为留守儿童补习、辅导功课。针对一些留守儿童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在学校设立了留守儿童亲情活动室、心灵驿站,开通心理辅导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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