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信息   >>  旺苍团县委   >>  旺苍团县委四措施加强学生暑期防溺水工作

旺苍团县委四措施加强学生暑期防溺水工作

发布时间:2011-08-10 08:55    来源:旺苍团县委    阅读:293次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中小学、村、联系村团组织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对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保障学生安全的责任感,把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摆在当前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根据当前和假期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特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是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学生安全防范监管责任制。提醒学生家长和监护人注意防溺水的注意事项,加强学生校外防溺水工作的监管,明确要求学生不要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河流、溪流、池塘、沟渠边戏水,不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游玩,切实让学生和家长明白“安全事故”就在身边,教育学生时时牢记安全,事事注意安全,时刻珍爱生命。

三是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建立起暑期安全防护的长效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各基层团委对易发生溺水的地方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设置固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隔离带, 查处安全漏洞,加装防护设施,排除安全隐患,加大防范力度。

四是畅通信息渠道,做好信息上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在及时、认真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团县委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或漏报,保证重大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办公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新民街232号四楼    联系电话: 0839-3265167
Copyright©2026 共青团广元市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1015180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28号

返回顶部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抖音号

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