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信息   >>  旺苍团县委   >>  旺苍团县委扎实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旺苍团县委扎实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发布时间:2011-02-22 10:14    来源:旺苍团县委    阅读:867次

      为切实发挥共青团组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用,团县委抢抓机遇,谋划工作思路,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预防工作主线,深化重点项目,抓好教育引导,主抓三类重点人群,扎实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一是抓好在校学生。将青少年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对象,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力争实现全县在校学生受教育面达100%。在教育内容上,坚持分类指导,对小学生注重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对中学生加强法律基础理论教育,树立崇尚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二是抓好闲散青少年。根据全县青少年统计情况,针对闲散青少年开展志愿帮扶活动。对无业、辍学、贫困三类闲散青少年,团县委将以推荐无业青年就业、辍学青少年重返校园、扶持贫困青少年三项举措,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教育引导。

     三是抓好罪错青少年群体。将积极争取政法部门工作支持,在处理青少年犯罪人员时把“教育、感化、挽救”思想融入办案的全过程,寓教于侦,寓教于审,在各个环节对青少年犯罪人员进行法制、道德教育,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查找根源。同时,青少年社工对判处缓刑、管制、免刑的少年犯,继续实施跟踪帮教,进行道德感化,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办公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新民街232号四楼    联系电话: 0839-3265167
Copyright©2026 共青团广元市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1015180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28号

返回顶部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抖音号

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