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县委、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先进县城活动精神,深入推进创建文明先进县城活动。根据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团县委负责牵头人际互助和志愿者组织与活动两项工作,6月23日,团县委组织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县妇联等十余家相关责任单位在县统计局会议室研究如何开展创建工作,会上,参会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创建中心工作认真谋划,提出详细工作实施方案,并落实了各项措施,7月中旬,团县委将按照县委政府工作安排先行验收,确保圆满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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