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信息   >>  旺苍团县委   >>  旺苍县“三个结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旺苍县“三个结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发布时间:2009-02-16 00:00    来源:旺苍团县委    阅读:1299次

  在新学期开始之际,为了给广大中小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旺苍团县委联合县公安、工商、精神文明等部门,采取“三个结合”的方式,联合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一是专项整治与“两个排查”相结合。通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把维护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抓紧抓好,做好对校园周边环境的“两个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做到预案充分、处置及时、措施得当、责任明确,处置在最初,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综合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以及文明先进县城创建为契机,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经营、餐饮、卫生、噪音等的整治力度,明确责任单位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对于涉及多家执法主体的问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以专项整治促整体提升。三是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通过集中整治,建立各相关部门工作通报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以制度促整治,全面实现整治效应和长期效应。
办公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新民街232号四楼    联系电话: 0839-3265167
Copyright©2026 共青团广元市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1015180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28号

返回顶部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抖音号

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