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信息   >>  利州团区委   >>  利州:荣山镇团委“四项措施”推进非公企业建团和创先争优活动

利州:荣山镇团委“四项措施”推进非公企业建团和创先争优活动

发布时间:2010-12-31 16:34    来源:利州区团委    阅读:978次

    一是明确责任,加强指导。不断加强对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指导和管理,积极筹备在企业成立团支部。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负总责,由组织委员、统战委员牵头,联合经发办、工商所、民政办等相关单位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镇党委、政府在组织、人力、财力、物力上提供强有力的保证,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扎实有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供必要保障。

    二是完善机制,扎实推进。建立健全“五项制度”,以制度促发展,扎实推进非公企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是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二是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三是建立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建立典型示范制度。

    三是狠抓党建,加快发展。紧抓创先争优活动契机,进一步加大在非公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工作力度。对党员在3人以上、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单独组建党支部,并依靠“党建带团建”,逐步成立团支部;对没有党员或党员不足3人的,采取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挂靠上级党组织等方式建立党组织。

    四是创新载体,确保实效。结合非公企业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特点,不断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丰富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以优秀带整体,努力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跨上新台阶。一是广泛开展创建“五个好”企业党组织,争做“五带头”党员等主题实践活动,使党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广泛开展建言献策活动,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座谈讨论等形式,引导党员围绕本单位的发展出点子、想办法,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职工参与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办公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新民街232号四楼    联系电话: 0839-3265167
Copyright©2026 共青团广元市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1015180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28号

返回顶部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抖音号

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