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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团区委制定常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0-12-30 17:40    来源:朝天区团委    阅读:135次

一是常委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二是团区委常委应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汇报思想状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会议应根据区里统一要求与部署,结合班子建设实际,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或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四是民主生活会前,应广泛征求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以便确定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自查问题要一个一个剖析,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明确具体,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六是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坚持落实上次民主生活会后整改措施,问题解决得不好或没有解决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七是本制度由团区委负责准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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