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将设立“创业之星”优秀创业人才奖
发布时间:2013-09-22 17:18 来源:本网 阅读:722次
为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支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团县委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实施“创业致富行动”的意见》(青人才[2013]5号)文件,决定自今年8月开始实施青川县优秀人才“创业致富行动”,并设立青川县“创业之星”优秀创业人才年度奖。每年对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和提高就业率贡献较大的创业人才进行评选和奖励。
一是进行一定数额的物资奖励;
二是予以政治激励:对有突出贡献的创业人才在推荐入党、推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选拔干部等方面予以政治激励;
三是享受优惠政策:优秀创业人才可享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意见》(广委发[2008]7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广府发{2011}23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际进一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