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共青团积极协助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
发布时间:2013-09-22 17:14 来源:本网 阅读:667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青川府发[2013]28号)文件,力争通过三年创建,建成1个创业培训示范基地,打造1个创业孵化园(基地),创业培训2000人,帮助30名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在创业孵化园(基地)实现创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500万元以上,新增创业者1200人,创业带动就业4000人。
团县委作为全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将具体负责四项内容:一是负责指导各级共青团成立青年就业创业指导机构,负责全县各级团组织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和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二是负责面向有志创业的本县青年开展创业培训、提供他业指导,为优秀创业项目寻求资金、政策扶持;三是充分发挥“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项目见习基地”的作用,做好我县青年见习培训;四是拟定创建工作的行动计划和工作目标并进行分解,组织实施各项创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