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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共青团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广青办发〔2014〕3号)

发布时间:2014-03-07 14:10:13.1313  来源:本站  点击量:17

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
  团的信息工作是团组织宣传、学习、交流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也是促进科学决策和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全市各级团组织信息工作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和全团重点工作,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分析形势、发现问题、指导工作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取得了宣传教育、凝聚引领、覆盖影响广大青少年的良好效果。但是,由于重视程度不够、方向把握不准、人员流动较快等,目前全市信息工作仍然存在质量不高、报送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为全面了解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动态,积极发挥信息工作在科学决策、交流工作、落实任务和总结经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团的信息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信息报送内容
  (一)党委、政府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重要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领导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调查研究的有关情况;
  (三)党政领导对团组织、广大青少年的关怀、希望和要求;
  (四)新形势下青少年工作的新思考、新举措、新经验;
  (五)本单位、本系统开展的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工作和活动;
  (六)重大或突发性事件在青年中的反应和应对情况;
  (七)青少年先进典型和集体的优秀事迹;
  (八)工作中遇到的倾向性、苗头性及青少年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九)其他可以上报的信息。
  二、严格信息报送标准
  (一)要注重信息的时效。做到快速撰稿、快速传递,快速上报,一般信息应在该项工作或活动结束后3日内上报、重大事件信息和活动应当天上报。
  (二)要注重信息的质量。要突出团组织在工作和活动中发挥的作用,积极搜集工作和活动对青少年的影响、引领效果;要多用列数据、举例子等实实在在的方法防止以偏概全,上报前必须反复核实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人员信息等内容,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文字表达要注重使用政务信息语言,力求做到主题鲜明,文题相符,标题简明,结构严谨,条理清晰,语言简练,标点正确。
  (三)要注重信息的深度。坚决杜绝没有实体内容、“一句话”式的记流水账信息;坚决杜绝直接将县(区)内学校、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和市直属团组织的下属团组织的一般性工作和活动信息直接上报团市委的现象;对县(区)级以下团组织的好经验、好作法,县(区)级团组织在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可以以县(区)团组织的名义上报,但要充分阐明在推进该工作中发挥的作用,让信息具有一定深度和可推广性。
  三、强化信息工作要求
  (一)建强信息报送队伍。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要加强信息工作领导,明确1名班子成员负责信息工作,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信息联络员,于3月15日前将《信息工作负责人及信息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报团市委办公室。信息联络员应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团的业务知识和信息网上报送工作。信息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如有变动,请及时上报变更。
  (二)规范信息报送形式。信息一律采用网上报送方式,通过“广元共青团”网站“信息上报”通道报送。常规工作和活动信息一般不超过1000字(专题信息除外),正文字体可使用默认字体,字号统一为4号;图片要求统一用jpg格式,通过“插入或修改图片”上传,分辨率为72像素,图片宽度不大于700像素,占用空间不大于150Kb,原则上一条信息配发图片不超过3张、每张应注图片说明。
  (三)严格信息上报制度。信息稿件报送前须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突发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信息报送前须经主要领导审核。上报信息须注明供稿人和审核领导,否则不予采用。
  (四)强化信息考核管理。团市委将建立信息季度通报和年终考核制度,每季度以《办公室通报》的形式公布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并将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信息工作联系人:胡晓慧、王永红、任 瑀
  联 系 电 话:3271932 3265167
  附:信息工作负责人及信息联络员登记表
    
    
                 共青团广元市委
                  2014年3月5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