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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旺公司赵家坝矿青工热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发布时间:2013-02-07 16:53:26.2626  来源:本网  点击量:500

        “规定给矿长戴了个‘紧箍咒’,给我们的安全又加了一道‘防火墙’”。2月1日,川煤广旺公司赵家坝煤矿团委在组织学习安监总局新发布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后,青年员工们普遍有了这种感觉。
        1月29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施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明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的责任和措施。体现出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这既是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煤矿必须贯彻落实的一项基本任务。赵家坝煤矿矿团委积极组织全矿青工进行学习。将《七条规定》内容及时发布在矿网站团青工作页面上。要求各团支部、青工小组利用班前会认真组织青工学习,确保传达到每一个员工。
        把对矿长的要求用总局令的方式发布,该《规定》发布后在员工中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该矿安监科长大学生安监员黄斌认为:“国家专门列出七条规定约束一矿之长,可见重视之高,要求之严。规定字数虽然不多,但每一条都是经验和教训的总结,每一条都是铁的纪律。”采煤一队青工何清伟则说道:我们首先要积极响应并号召所有的矿工兄弟们积极参与企业的生命文化建设、质量标准化建设、大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要把“尊重生命、关爱生命、珍惜生命、敬畏生命”变成我们的自觉行动。我们要以应知应会为基础,时刻将三大规程记在心间,将三大规程作为行动的准则,加强自保、互保、联保,确保自我安全到企业安全。(高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