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青少年朋友们:
2009年8月14日凌晨5时20分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保通大队一中队队长刘兴福,在疏导交通过程中,不幸因公殉职,时年44岁。自刘兴福同志因公牺牲后,各大媒体以《血染交通大动脉》、《连续工作30多小时交警倒在生命线上》等为题,深入报道了刘兴福的先进感人事迹。市委追授刘兴福为“优秀共产党员”,省公安厅追记为个人一等功。
刘兴福同志在组织的教育培养下,经过自身艰苦努力,从一个农民家庭出生的苦孩子,成长为一名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的解放军战士、优秀人民警察。刘兴福同志无愧父母的教育,无愧组织的培养,无愧党和人民的重托,他是党的优秀战士、祖国的优秀儿女,是广元人民的骄傲、新时期的楷模,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在此,共青团广元市委向全市各族各界团员、青少年发出倡议:学习刘兴福同志先进事迹,坚定信念、忠于信仰,崇尚先进、争当先进,敢于担当、甘于奉献,成就高尚品质、崇尚事业的无悔人生。
我们要学习刘兴福同志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坚定永远跟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一生忠诚,一路忠诚,把毕生的精力全部融入到学习和事业,用勇于担当诠释信念和信仰。我们要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公仆意识,勤政为民、热情服务、根植亲民爱民的公仆情怀,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点滴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情做起,满腔热忱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我们要扎根基层,不讲条件、不计得失,主动靠前,主动到艰苦环境中去锤炼,主动献身于灾后重建和建设发展的一线,发扬埋头苦干、吃苦耐劳的务实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根本。我们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树立恪尽职守的责任意识,秉承甘于奉献、不怕牺牲的职业精神,自强不息、奋发有为、负重拼搏,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卓越。我们要以先进为榜样,始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坚守公平正义、淡泊名利、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
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以刘兴福同志为榜样,崇尚事业,甘于奉献,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感恩自强谋发展,立足岗位作贡献,奋力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
共青团广元市委
二○○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