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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少年先锋队广元市第三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广青联发〔2012〕5号)

发布时间:2012-09-15 10:36:16.1616  来源:本站  点击量:13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直属学校团委(少先队大队):
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规定,中国少年先锋队广元市第三次代表大会拟定于2012年10月在广元召开(开会地点、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题与任务
会议的主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第六次少代会、省第六次少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明确少先队组织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少先队员争做“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
会议的任务:总结二届少工委以来的工作,确定今后5年的任务;听取、审议第二届广元市少工委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国少年先锋队广元市第三届工作委员会。
二、认真做好会议代表队推选工作
(一)我市第三次少代会正式代表130名,其中少先队员代表78名,成人代表52名,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二)少先队员代表要能体现当代少年儿童的时代特点和精神风貌,具有典型性和时代性。应是模范遵守改革开放,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少先队员,在“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四个方面在少先队员中具有表率作用。在抗震救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倡树时代新风尚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少先队员代表年龄不得超过14岁,少先队员代表中的男性所占比例不低于40%,农村代表比例不少于30%,要兼顾中学队员的比例。
(四)少先队员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在基层少先队组织里由少先队员民主选举,由各级少先队组织集体推荐产生,杜绝通过各种关系推荐代表的情况,原则上从近年来评出的县以上优秀少先队员中产生。
(五)成人代表要由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少先队和少年儿童工作者以及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有影响的人士组成,要经过基层党团组织和有关单位的考察审核。
(六)推荐代表人选,由各县(区)团委召开相应的会议,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构成要求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人选名单,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上报。
(七)会议将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予以确认。
三、做好代表团的组织工作
各县(区)确定好代表名单后,要着手进行代表团的组织工作,代表团团长由各县区团委分管书记担任,代表团副团长由各区县教育局副局长或县区团委负责少先队工作的同志担任(登记表见附件3)。
代表团组成后,要对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参会代表要统一佩带红领巾,少先队员代表要学好标准队礼。全体代表能熟练演唱《国歌》、《队歌》等歌曲。
各县区代表团要自制一块标志牌。标志牌(要求:标志牌的长、宽分别为60厘米和40厘米,标志牌总高度为100厘米,主体颜色自选,形状、图形自定,要突出地方特色,有县、区名,用材轻便,便于少先队员手举。)
四、为会议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本次会议是继全国和全省少代会之后我市召开的一次代表大会,开好这次会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团委、教育局和少工委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深入“红领巾心向党”、“四好少年”、“手拉手”活动,全面深化“雏鹰争章”等主题活动,为营造会议召开的良好氛围。各县区、学校要抓住召开本次会议的有利时机,加强少先队的宣传工作,扩大少先队的社会影响,进一步争取党政对少先队工作的支持,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会议的召开。
请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市直属学校在9月21日前将少代会代表登记表,少代会代表名册,团长、副团长、工作人员登记表和本人2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注明姓名)报市少工委办公室,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工作中遇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团市委活动指导部联系。
联系人:张勤琴、赵彬
电 话:3263200
传 真:3265167
电子邮箱:449721179@qq.com
附件:
1.少先队广元市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少先队广元市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少先队广元市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工作人员登记表
4.少先队广元市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共青团广元市委 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少工委
2012年9月14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