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和2017年“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的决定》(中青发[2017]8号)公布,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该称号是全国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

团支部组织开展青年干警素质拓展活动
近年来,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团组织工作,注重引导青年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服务检察事业发展的大局意识。高标准打造建成的文化走廊、青春书吧、电子阅览室、阳光健身房等活动阵地,时常可见青年干警身影,深受他们喜爱。青年干警用爱呵护青少年成长,借力“网格化”民生检察工作,在12个中心乡镇建成“青少年阳光工作站”,定期到校开展法制教育课,提升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先后联合团县委举办“法治手抄报”、“法治黑板报” 、“小手拉大手预防职务犯罪绘画比赛”等评选活动,提升青少年学法用法参与度;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干警开展青春扶贫志愿服务、关爱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用实际行动引导青年思想,展示青春风采,助推青年成长,服务青年发展。胸怀理想、朝气蓬勃、锐意进取的检察院团员青年干警,在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书写执着追求勇担当的新篇章!
撰稿:杨溶 审稿:雍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