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第七届四川省优秀青年志愿者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我县青年志愿者丁志明被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青年志愿者协会授予“四川省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荣誉的取得是丁志明长期践行志愿服务活动的成果体现,也是我县人民检察院志愿者协会践行“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理念的生动写照。

青年志愿者丁志明同志现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是我县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于环保局,服务期满后考入公务员队伍,扎根于剑阁,服务于剑阁,奉献于剑阁。在考进公务员队伍后,他仍然时刻不忘随手做志愿,走向入户宣传法律知识,为贫困学生送去爱心,定期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开展关爱老人活动,一对一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等,时刻用自己的行动诠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不记得失,不求回报,营造携手互助、传递大爱的社会文明环境。
撰稿:杨溶 审稿: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