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团市委副书记何明珍,团中央、团省委下沉干部张晓博、赵晓堃、张建强等一行赴剑阁县开展“四优”服务型团组织验收。

验收组一行来到县检察院,对该点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何明珍同志表示,检察院团委在“四优”服务型团组织创建中紧抓主责,通过设立民生检察联络点、建立青少年阳光工作站、聘请民生检察联络员、联系重点青少年群体,构建了覆盖全县所有乡镇(社区)的服务网格,在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维权、重点青少年帮教等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值得肯定。她强调,各级团组织在创建“四优”服务型团组织过程中,要立足自身实际,找准创建切入点,善于把共青团工作与自身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为各类青年群体提供针对性的帮助,不断提升团组织服务水平和能力。

期间,验收组还深入剑阁中学、江石乡梨垭村、青少年宫,就学校共青团改革、日常基础团务落实、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团属阵地建设等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围绕团员发展与教育、联系团员青年、共青团改革、基层组织建设等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
团市委组织联络部、团县委有关同志陪同验收、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