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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李渊同志“见义勇为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的决定(广青发〔2016〕5号)

发布时间:2016-04-29 15:54:09.099  来源:本站  点击量:3

  李渊,男,22岁,共青团员,四川剑阁人,现就读于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2016年2月25日21时许,张某和郭某因醉酒不慎跌入剑阁县下寺镇清江河中,落水者拼命挣扎呼救,情况十分紧急,当时路过河堤的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学生李渊(剑阁县人)听到呼救后,不顾寒冷的天气,与刘小兵(苍溪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已牺牲)先后跳入冰冷的河水中,奋力将两名落水者救起。
  李渊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当代青年崇高的价值追求、高尚的道德品质和昂扬的青春风采。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学先进、做先进,共青团广元市委决定,授予李渊同志“见义勇为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全市各级共青团组织要认真学习李渊同志的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信念、乐于奉献、开拓进取、勇担时代使命、奉献青春力量,为加快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共青团广元市委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