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团委:
现将团省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四川青少年年鉴〉2015卷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与你们,请按照通知相关要求于7月31日前将电子版报团市委办公室。
联系人:胡晓慧,联系电话:3267503,电子邮箱:hd578336123@qq.com
共青团广元市委
2015年5月13日
关于切实做好《四川青少年年鉴》2015年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川青办〔2015〕14号)
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
《四川青少年年鉴》(以下简称《年鉴》)是由中共四川省委主管、共青团四川省委牵头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参与编纂的一部以全省青少年事务为特定内容的大型年刊(蓝皮书),是我省青少年工作科学体系建设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地方志编纂体系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的意见》(川委办〔2015〕9号)文件“各级地方志部门要加强综合年鉴的组织编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时保质完成组稿任务,省、市(州)、县(市、区)综合年鉴要一年一鉴、公开出版”精神,切实完成“要提高年鉴编撰出版的及时性、针对性、实用性”工作目标,确保各地、各部门全面、系统地完成2014年度四川青少年工作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报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县(市、区)、省直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年鉴》组织机构的正规化、标准化、常态化建设,于2015年8月31日前,向省编委会报送以党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编写小组名单。
二、请各市(州)、县(市、区)、省直属团(工)委及直属单位参照“示范稿”条目撰写本行政区(部门)2014年“青少年工作”文稿;按照编辑部要求,组织报送本辖区荣获国家级、省级表彰奖励的青少年集体和个人的图片和事迹材料入编。2015年8月31日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编写组名单及“青少年工作”文稿,同时向编辑部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
三、请各市(州)、县(市、区)团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3〕18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工青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将其必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和工作需要逐年增加”精神,积极争取同级财政支持《四川青少年年鉴》编纂工作专用经费。
四、各级团委要深刻领会川委办〔2015〕9号文件“各级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读志传志用志,充分借鉴历史经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通过举办“送志书年鉴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多种形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精神,明确专人负责,以编写组成员单位为核心,切实做好《年鉴》征订工作,将征订数量统计准确并报送编辑部,不断扩大《年鉴》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此文件请各市(州)团委及时转发至所属县(市、区)及直属团委,省直属团(工)委转发至本单位(系统、行业)下属团委、团总支。
联系单位:《四川青少年年鉴》编辑部(团省委401室)
联系人:唐语茉
联系电话:(028)86632596 86250027
传真:(028)86256657
QQ群号:24231770
电子邮箱:scqsnnj@163.com
附件:1.编写组名单登记表
2.示范稿
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关于切实做好《四川青少年年鉴》2015年卷有关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