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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区)、乡镇(街道)团委干部配备的通知 (广青办发〔2015〕4号)

发布时间:2015-03-09 11:33:18.1818  来源:本站  点击量:53

各县(区)团委:
  加强团干部配备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团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基础,加强县(区)、乡镇(街道)两级团委班子及干部配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团干部配备工作。充分认识配齐配强县(区)、乡镇(街道)两级团的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对于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县(区)团委要严格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和团市委的有关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有效履行工作职责,推动班子及干部及时配备到位。
  二、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的沟通汇报。要及时将团中央、团省委和市委的相关要求以及本单位人员配备情况向党委组织部门汇报,积极争取关心、重视和支持,加大配备力度,特别是要着力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制约班子及干部配备的具体问题,推动工作长效有序健康开展。
  三、切实强化团干部协管工作。要按照《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认真履行对县(区)级、乡镇(街道)团委的协管职责。今年团市委将开展集中协管,加强与县级党委及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化县(区)级、乡镇(街道)团委的工作环境,切实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各县(区)团委也要主动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做好汇报,确保人员配备工作取得实绩。
  团市委将从2015年3月起,每季度对县(区)级、乡镇(街道)团委班子及干部配备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底目标考核,对未达到团中央配备工作要求的县(区)级、乡镇(街道)团委,实行组织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县(区)级、乡镇(街道)团委班子及团干部配备情况请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及时报团市委组联部。
  联系人:李木鑫 电 话:3268446
  特此通知

    
  附件:1.县(区)团委干部配备情况统计表;
     2.乡镇(街道)团委干部配备情况统计表;
     3.县(区)机关团干部花名册;
     4.乡镇(街道)团干部花名册。


                   共青团广元市委

                   2015年3月2日

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