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团委、直属团(工)委、机关各部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维护当前社会稳定工作的部署,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广矛调组[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掌握我市共青团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特别要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和新的矛盾纠纷苗头的排查调处,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的发生,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权 君
副组长:李 放
成 员:胡云涛、王 强、赵 彬、蔡 敏、任 瑀、朱 莉、胡小雪
董棋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志工部内,王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前)。建立专门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序时进度,确保各项措施按时落到实处。
(二)排查摸底阶段(10月7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接防、下访、召开民情分析会、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分析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排查,要把共青团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作为重点,对排查出来的苗头和问题,要及时汇总,责任落实到人,按规定时限解决。工作中要做到对重点单位、重点人员排查到位;对重点部位防范到位,以重点工作突破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三)调处化解阶段(11月15日前)。排查和调处同步进行,对要求合理、符合政策的,一次解决到位;问题已解决、再提过高要求的,要区别情况,对生活困难的给与帮助,力求排查一起,调处一起。不能马上调处的,要制定解决的方案,做到情况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力争一次性办结,不留后患。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30日前)。团市委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开展情况“回头看”活动,全面检查排查调处成效,分析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并对排查化解工作进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排查到位。“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种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等社情动态,通过全方位排查,做到全面掌握并记录在案,不留死角。
(二)调处到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调处化解,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制定解决的方案,明确解决的时限,并落实解决的办法,使排查出的所有问题都经过调解处理。
(三)防控到位。建立健全排调、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矛盾和问题不出单位、不出当地,有效防止突发性大规模群体时间的发生。
(四)宣传教育到位。加大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不听信谣言,不传播小道消息,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教育群众通过正当渠道、正常程序反映诉求。
共青团广元市委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