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团县委出台信息奖励制度
发布时间:2012-03-08 15:33:34.3434 来源:青川团县委 点击量:363
为扩大青川共青团的对外宣传力度,让团的工作有声有色、有形有影,青川团县委于年初制度了《2012年全县共青团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制度和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全县各基层团组织的信息内容、工作任务和奖励标准。
《办法》中要求,各基层团组织每月报送信息或图片至少1篇,全年不得少于12篇,担任书记、副书记工作的同志要带头撰写高质量的工作信息和调研文章,全年撰写信息不得少于2篇,调研文章不得少于1篇。在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的奖励每篇(幅、次)600——1500元,在省级媒体宣传报道的奖励每篇(幅、次)200——600元,在市级媒体宣传报道的奖励每篇(幅、次)30——100元,在县级媒体宣传报道的奖励每篇(幅、次)30——50元,在重要内部信息载体报道的奖励每篇(幅、次)20——200元。团县委每年将抽出工作经费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信息奖励。信息奖励制度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