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共青团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团县委积极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县委督查室、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支持。2011年11月14日,县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将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青委组[2011]114号)文件,自2011年将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了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2012年2月6日,县委办、县政府办首次将共青团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否定式计分内容,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的《关于印发2012年度乡镇、部门主要工作目标的通知》(青委办[2012]9号)文件精神,明确要求妇女儿童和共青团工作按照不超过5分的分值纳入否定式计分范畴,由县妇联、团县委负责数据汇总和审核工作。全县36乡镇、81个县级部门共计117个目标责任单位为被考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