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将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广组通[2011]141号)、县委办《关于印发<青川县2011年度单项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青委办[2011]6号)文件精神,在团县委的积极争取下,县委组织部于11月14日下发了青组通[2011]114号《关于将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协调、工作考核、经费保障、活动指导等9项制度。
为切实结合我县党团共建实际,县委组织部将“加强指导团组织围绕党政工作大局、结合青年特点开展好各项团的活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各自的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作为新增设的考核内容,对党组织加强共青团的活动指导力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