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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系列分享活动的通知(广青办发〔2014〕4号)

发布时间:2014-04-01 10:13:28.2828  来源:本站  点击量:15

各县(区)团委,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学校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要求,落实共青团十七届二中全会和共青团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部署,深入推进群众路线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系列分享活动的通知》(川青办[2014]11号)要求,团市委将在全市范围开展“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系列分享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深化中国梦学习教育,关键是讲好故事”“讲好故事,事半功倍”的重要要求,紧密结合全市青少年思想现状和教育工作时间,以“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团走基层活动为重点,充分发动各级团组织、青年典型,普遍开展讲故事、树典型、抓实践等活动,形成“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的鲜明导向,引导青少年自觉增强奋斗精神,努力在为实现中国梦艰苦奋斗、不懈奋斗的伟大征程中,实现人生梦想、争创时代业绩。
  二、主要安排
  (一)普遍开展“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团走基层活动
邀请各类青年典型,围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深入基层单位和青少年中开展分享交流活动,通过讲述青春故事、分享人生感悟、沟通交流思想,引导广大青少年把个人梦想与中国梦紧密结合起来,勇于追梦、奋斗圆梦。
  团市委将组织开展分享团走基层活动。组建分享团前往各县(区)举行不少于10场的分享活动,并深入农村、学校、企业、机关、社区等基层单位。各县(区)团委要普遍开展面向基层单位和普通青少年开展的分享活动,大力推动活动向基层延伸,分享活动不少于5场。
  各县(区)团委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和品牌工作,结合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团员、青年岗位能手、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各类评选表彰,组织青年典型围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开展“走进校园”“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街道)”“走进乡村”等系列分享活动。
  (二)普遍开展“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团日活动
  各基层团组织要结合“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活动,广泛开展主题团日。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青少年典型参加,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成长历程,讲述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故事,讲述改革开放和中国发展成就,讲述形势政策,讲述民族团结,讲述灾区重建成就。通过学习座谈、交流讨论、入团宣誓、参观寻访、故事讲述、征文演讲等形式,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定在艰苦奋斗中实现中国梦和个人梦想的信心。每个基层团组织围绕这一主题开展1-2次团日活动。其中,重点结合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在五四青年节前后集中开展1次;同时,利用六一、七一、国庆及纪念一二·九学生运动79周年、甲午战争120周年等其他重要节点或契机,自主开展1次。
  (三)面向基层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身边好青年”推选活动
  县级及以下基层团组织和团支部,把目光投向普通青少年,特别是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个人价值层面的实践追求,广泛发动青少年寻找、推选一大批身边“向上”“向善”的“好青年”,宣传、分享他们的青春故事和闪光点,引导青少年自觉向“身边好青年”学习。
  (四)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媒体宣传系列活动
  在各级团组织网站、报刊、论坛上开设“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专题,通过设置话题,开展正面宣传,积极营造崇尚奋斗、向上向善的青春正能量。充分发挥微博、微信作用,通过微话题讨论、微直播互动、微寄语分享等方式,大力传播青年典型的奋斗故事和感人事迹,广泛分享青年参加活动的感受,吸引更多青少年参与。鼓励基层运用各类分众化、社区化、小型化的新媒体载体,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媒体宣传教育活动。团市委将联合市级有关媒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县(区)团委要联合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发动
面向基层、依靠基层、发动基层,大力推动活动深入基层和广大青少年,各战线要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加强督导、抓好落实。
  (二)真正贴近青年
尊重青少年主体地位,多采用青少年喜欢的语言,多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活动载体,把“大道理”转化为“小道理”,变“居高临下”的说教为“平等分享”的引导,让更多的青年典型、青春故事以青年乐于接受的方式走进青年、入脑入心。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三)把握工作节奏
  活动4月初全面启动,持续全年。要抓住“五四”“六一”“七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逐次掀起热潮,形成整体声势。5月16日前和11月10日前,各县(区)、市直属团(工)委要分别报送前一阶段活动的开展情况。
  各级团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及重点新闻线索请及时报团市委组联部。
  联 系 人:蔡 敏 李琳珈
  联系方式:0839—3268446
  电子邮箱:gqtgyswzlb2013@163.com


            共青团广元市委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