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天区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广朝委发〔2014〕5号)文件。文件从深刻认识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充分发挥重要作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工作领导等五个方面对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全区工青妇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文件明确要求:区政府要按照全区青少年人口总数,以每人每年不少于1元的标准安排共青团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区财政将每个乡镇不少于2万元的共青团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文件的出台,为更加扎实有效开展全区共青团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供稿人:蒲超 审核人: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