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展示剑阁县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崇尚人才、学习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创先争优,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剑阁、幸福家园而努力奋斗,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剑阁县“十佳青年”评选活动。
年龄满18周岁至40周岁(1974年1月后至1996年1月前出生)的剑阁籍青年和在剑阁县工作学习两年以上的外县籍青年均可参加评选。评选活动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注重实绩、群众认可、社会好评的原则,按照宣传发动、推荐申报、组织评审、社会公示、命名表彰五个阶段进行。
对候选人进行复评、实地考察并征求纪检、综治、计生、安监、环保等部门的意见后,把群众真正认可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供稿人:周提林 审核人:梁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