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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统计通报的通知(广青办发[2011]2号)

发布时间:2011-04-26 10:58:54.5454  来源:本站  点击量:57

各县(区)团委、广元经济开发区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共青团重点工作的指导督促,加大工作交流力度,全面推进重点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团市委决定定期对各县(区)团委、广元经济开发区团委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统计通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报内容
  1、外出务工青年团建数量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数量
  3、乡镇(街道)组织格局创新数量
  4、邮储银行青年创业小额贴息贷款发放金额
  5、开展农村青年技能培训人数
  6、青年小额贷款发放人数、金额
  7、农村留守学生之家建设数量
  8、招募志愿服务队伍人数
  二、工作要求
  各县(区)团委、广元经济开发区团委要在每月28日前将本地本月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报团市委。每月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由团市委办公室汇总,将定期向各县(区)团委、广元经济开发区团委通报,并每两月定期向各县(区)、广元经济开发区党委分管领导进行通报。
  联系人:吴玉龙;联系方式:0839—3333580
电子邮箱:286908476@qq.com
  附件:
1、外出务工青年团建、乡镇(街道)组织格局创新情况统计表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邮储银行青年创业小额贴息贷款情况统计表
3、全市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月报表
4、全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月报表
5、农村留守学生之家、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广元市委委办公室
                    2011年4月22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