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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自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广青办发[2013]26号)

发布时间:2013-12-09 16:50:39.3939  来源:本站  点击量:35

各县(区)团委、市经济开发区团委、市天然气管委会团委:
  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做好2013年综治(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广综治办[2013]86号)文件要求,将对各县(区)、市经济开发区及市天然气管委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考核测评,请各县(区)、市经济开发区及市天然气管委会团委在12月18日前根据《广元市2013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细则》要求将本县(区)、管委会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资料汇总(附电子版,文件请扫描)交团市委组联部。团市委将根据上报资料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测评。
  联 系 人:蔡敏
  联系电话:3268446
  电子邮箱:gyyqzb2013@163.com或342089293@qq.com
   
   
  附:广元市2013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细则
   
   
             共青团广元市委
             2013年12月9日
   
   
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