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22日,共青团旺苍县委和旺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全县范围内启动的“城镇青年小额贷款”项目,共向6名青年发放160万元创业贷款,圆满完成了团市委下达的目标任务,并有效推动了旺苍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城镇青年小额贷款”是旺苍县农村信用社向有创业意愿和一定经营基础的城镇青年(含进城创业的农村青年)发放的用于生产和经营的贷款;贷款采用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方式发放,原则上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即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25%比率上浮。此次发放的160万元贷款,有效解决了创业青年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问题,他们平均年龄34岁,大多从事于五金、通讯、软件、副食、服装等批发零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