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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旅游行业中开展建团工作的通知(广青联发〔2011〕3号)

发布时间:2011-06-08 11:01:54.5454  来源:本站  点击量:33

各县(区)团委,各县(区)旅游局,市国资委团工委,广元经济开发区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76号)、《共青团中央关于以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中青发〔2010〕9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狠抓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升团员、团干部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生力军作用。广元市旅游局、共青团广元市委决定,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建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为总体要求,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出发点,以扩大团的工作覆盖面、服务新社会组织发展、团结凝聚广大青年、促进社会和谐为着力点,不断推进企业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进一步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团员青年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从2011年5月10日到9月10日,集中力量、扎扎实实地推进全市旅游行业团建工作:已经建立党组织、但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单位,力争在2011年7月10日前100%建立团组织;尚未建立党组织但符合建团条件的单位,力争在2011年9月10日前建团率达到90%以上;尚不符合建团条件的单位,要积极营造氛围,扩大宣传,做好动员,打好基础,为下一步开展建团工作创造条件。
  三、工作内容
  1、加强建团工作指导。各县(区)团委要积极加强与所在地旅游局沟通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并派专人对本地旅游行业(重点是: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团建工作的基础信息进行梳理登记,建立工作底本,完善工作台帐,为开展建团工作打好基础。各县(区)旅游局、团委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指导,通过组织旅游行业青年代表集中培训,制定统一的符合规范程序又简单易行的建团流程,发放并指导填写团建工作手册等方式加强团建工作指导。
  2、全面开展建团工作。各级团组织要认真按照《团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开展建团工作。凡有3名以上团员的,应建立团支部;团员人数在30—100人的,应建立团总支;团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建立团委;团员人数在8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建立团委。团员不足3人,青年在10人以上的,要在积极发展团员后,及时建立团组织;团员不足3人且青年数量较少的,可以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就近与其它单位联合建立团组织。各单位、企业在建立团组织的同时,一并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机构,实现更广泛地覆盖、凝聚、服务。
  3、理顺组织隶属关系。兼顾“党团对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双线并行”的隶属关系。“双线并行”既全市旅游主管部门和共青团系统对本辖区的旅游行业团组织具有同等的管理职能和权限。
  (1)市、县(区)旅游局团组织隶属关系与党组织隶属关系相一致,在建团期间可以直接接受市、县(区)团委的指导,县(区)旅游局团组织同时接受市旅游局团委的协管。
  (2)各县(区)旅游景区团组织分别隶属于各县(区)团委管理,同时接受县(区)旅游局团组织的协管。
  (3)市县(区)两级的旅行社团组织分别隶属市县(区)旅游局团委管理。
  (4)国有性质的宾馆酒店团组织的隶属关系与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相一致,同时受属地县(区)旅游局团委的协管;非公性质的宾馆酒店团组织直接隶属市、县(区)旅游局团委的管理。
  (5)乡镇(街道)规模较小、团员人数较少的企业团组织可隶属于驻地乡镇(街道)团组织,并接受县(区)旅游局团委的协管。
  4、明确建团基本步骤。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酒店新建团的组织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基本步骤为以下几个阶段:
  (1)各县(区)团委、旅游局有针对性地摸排情况并做好前期宣传发动工作;
  (2)各单位统计登记团员青年数及其基本情况;
  (3)参照组织隶属关系原则,申报建立团组织;
  (4)按照竞争性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团组织班子成员;
  (5)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向上级团组织报告班子构成并批复。受同级旅游局团组织协管的,需要报告同级旅游局团组织备案;
  (6)定期举办党(团)员志愿服务、技能比武、员工培训、联谊活动、青年志愿服务等活动。团组织建立后,团员员工要佩戴团徽上岗,已评定为青年文明号的单位员工要佩戴青年文明号的徽章,以展示行业青年和服务窗口形象,接受旅游局和团委的定期检查,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1、融入载体。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服务团员青年的内在需求,找准团组织与企业的结合点,不断拓展团的工作载体,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志愿者等共青团品牌效应,不断活跃共青团青年工作。
  2、落实责任。各级团组织作为建团工作的实施主体,要积极主动地联系沟通,掌握工作底数,做好协调配合,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区)旅游局要积极与各级团组织取得联系,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优势,推动建团工作,丰富青年活动,扩大团的影响,服务产业发展。
  3、加强督导。各级旅游局和团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指导、督导和检查的责任,对辖区内的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及其他旅游行业组织的建团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并定期对新建团组织进行回访。今年内,要对新上任的团干部进行一次团务基础知识培训,同时要注意选树典型,注重解剖个案,挖掘典型经验,全面推动发展。是否建团将作为旅游行业业绩考核、星级评定、青年文明号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组织领导
  为推动此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特成立全市旅游行业建团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祖斌 团市委书记
      苟英明 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凌云 团市委副书记
      张玉琼 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映儒 市旅游局规划科科长、团委书记
     刘传忠 团市委活动指导部部长

附件1:团组织成立申请(样稿)
附件2:企业团建指导员名单



                共青团广元市委 广元市旅游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关于成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企业名称)(总支、支部)委员会的函
(参考例文)

共青团×××(上级团组织)委员会:
×××(企业名称)创建于××年×月×日,现有职工××人,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职工××人,团员××人,公司团青比例为××%。
为了更好地结合企业青年工作,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工作热情,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岗位成长成才,服务企业发展,特申请成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企业名称)(总支、支部)委员会。
当否,请予批复。


企业名称
(加盖企业党组织或行政公章)
××年×月×日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