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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广元市环保小卫士”、“广元市优秀环保生态监护小队”、“广元市青年生态监护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2 00:00:00.000  来源:本站  点击量:549

广青联发[200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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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广元市环保小卫士”、“广元市优秀环保生态监护小队”、“广元市青年生态监护队”的通知 共青团广元市委 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林业局 广元市环保局 广元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评选“广元市环保小卫士”、“广元市优秀环保 生态监护小队”、“广元市青年生态监护队”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绿委、环保局,市直属学校少先队大队部:   为认真贯彻中央8号文件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青少年生态道德建设,全面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共建生态广元、和谐广元。团市委、市绿委、市环保局将定联合开展“广元市环保小卫士”、“广元市优秀环保生态监护小队”、“广元市青年生态监护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广元市环保小卫士   1、年龄在15岁以下(含15岁)的中小学生。   2、积极参与社会、校园公益劳动,并带动周围同学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3、能通过网络、电视、报纸、书籍主动学习关于生态环保方面的知识,培养环保意识,树立环保理念,并积极向同学们传播环保思想。   4、品德良好,敢于检举揭发并同破坏生态环境的不良行为做斗争。   (二)广元市优秀环保生态监护小队   1、“广元市优秀环保生态监护小队”应以班级或小队为单位进行推报。   2、积极开展以生态环保为主题的各类队会活动,在学校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广元市青年生态监护队   1、“广元市青年生态监护队”应以中学、大中院校班级或各种社会团体等10人以上的集体为单位推报。   2、经常性开展以生态体验为主题内容的宣传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户外体验活动。   3、在宣传生态理念,培养生态道德,促进生态经济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   4、积极开展保护母亲河的各种实践活动,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评选方式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方式进行,各级团、队组织、各中小学校应严格按照参评条件及分配名额择优上报。   三、评选时间   推报时间截止6月20日。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各级团组织要积极联系绿委、环保部门,以保护母亲河行动总体思路进行宣传。各级少先队组织要按照雏鹰争章的思路组织实施,通过创设新的雏鹰奖章激励少年儿童积极、主动的参加,同时要充分发挥校园和班级板报及其他媒体做好活动宣传,认真组织,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2、严格把关,按时申报。各级团、队组织要严格按照参评条件,对推荐对象认真考察、审核,并及时将申报表格报送至团市委。要注意收集活动中涌现的有关生态环保的作品,并将优秀作品上报团市委,表彰大会上将对特色作品进行嘉奖。 附件:1、广元市环保小卫士、监护小队及青年监护队名额分配表    2、广元市优秀环保小卫士推报表    3、广元市优秀环保生态监护小队推报表    4、广元市青年生态监护队推报表 共青团广元市委 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林业局 广元市环保局 广元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5月20日 主题词:保护母亲河 评选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