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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办宏志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2 00:00:00.000  来源:本站  点击量:52

广青联发[200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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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办宏志班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 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帮扶农村贫困家庭是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目标,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有效举措。按照省、市“关爱农村留守学生”的要求,针对我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留守学生较多的实际,共青团广元市委,广元经济管理学校研究决定,开办宏志班,以资助我市部分农村留守学生完成高中阶段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规模及条件 宏志班学生招收年满15周岁、身高1.5米以上、身体健康、品德端正、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农村留守学生和农村家庭贫困学生。2006年度招生规模为180名(限招女生)。每个乡镇限招2人,人口较多的乡镇名额可适当放宽。 二、招收专业及名额 电子技术应用专业90名,计算机应用专业90名,学制均为三年。 三、优惠条件 1、收费标准及方式:三年学杂费共计5250元(含学费,书本资料费,住宿费,水电费)。宏志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交纳学杂费2500元(第一学年报到时交1500元,第二学年交1000元),剩余的2750元学杂费待学生工作就业后分期交清; 2、学校免费发放校服4套(冬季2套,夏季2套)和水瓶、脸盆等公寓用品; 3、学习期满后,由学校负责就业安置,月工资不低于1200元(含食宿); 4、学生毕业由学校颁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联合职业学校开办“宏志班”是共青团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帮扶农村贫困家庭的具体行动和有益尝试。各县区一定要站在服务人民群众,为农村留守学生办实事,办好事的高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把开办“宏志班”作为关爱农村留守学生行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出成效。 2、要强化宣传。要做好这项工作,仅仅停留在发文件、打电话、开会等层面上,是绝对办不好的。只有吃透文件精神,熟悉操作程序,深入到学校或学生家中,向她们宣传解释,了解她们的家庭状况,才能把符合条件的名符其实的农村留守学生选上来。因此,无论是县区,还是乡镇团委,都是做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要精心组织。接到通知后,县区要深入重点乡镇、重点村、重点学校组织发动,各乡镇团委在摸清情况后,于7月5日前首先推荐上报5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包括学生及其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以备选。为确保办班成功,鉴于职业学校招生的复杂性和竞争性,请各地务必于7月20日前完成一切组织工作。 共青团广元市委 广元经济管理学校 200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