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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共青团广元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2 00:00:00.000  来源:本站  点击量:424

广青发[200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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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共青团广元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   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广元”的意见》(广委办〔2005〕9号)和《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川青办〔2005〕30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建设“平安广元”创建活动中的作用,现将《共青团广元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共青团广元市委                        2005年7月20日                 共青团广元市委            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建设“平安广元”的意见精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现对共青团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提高共青团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的作用,组织和动员青少年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认真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措施,健全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体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工作措施   (一)大力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   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建立和完善党政主导,各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水平,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坚持不懈地抓好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进行教学。积极推动法制教育教学大纲,切实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师资和课时的“四落实”,确保在学生九年义务教育期间普及基本法律知识。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掌握正确的家教方法,特别要为教育子女存在的困难的家庭提供指导和帮助。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社会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中小学生教育体系和社区综合评价体系。   做好重点群体的管理、帮教工作。对闲散青少年,逐步建立管理机制,做到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就业上扶持。对进城务工青年,深入实施“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计划,并围绕工资拖欠、劳动超强度、工作环境恶劣和子女就业困难等突出问题,强化执法,建立有效机制,做好维权和服务工作。对流浪儿童,围绕预防、救助、抚养、教育、安置等重点问题,打击控制、操纵流浪儿童的黑恶势力,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管理,加强救助和管理工作的硬件和机制建设,帮助他们重返家庭,正常生活的接受义务教育。对有不良行为和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和矫治工作,办好工读教育,做好有不良行为和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中小学生的教育转化、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少年司法工作。   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针对非法网吧、不良网络信息和游戏软件、淫秽色情出版物、“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校园及周边环境混乱等突出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制定有效措施,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要在认真探索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少儿传媒、未成年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青少年文化产品和青少年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提供优秀精神食粮,发挥文化、科技、体育设施的教育功能,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文化条件。   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危害性的认识,推动他们在各自岗位上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业。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图书、报纸、期刊等大众传媒的作用,积极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栏、专刊、专访、电影电视节目、专业网站等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具有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社会热点问题、纪念日等有利契机,以正面引导为主,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运用文艺演出、报告、讲座、宣传橱窗、卡通画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造性地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组织实施“净化工作”、“防护工程”和“督察工程”,对声屏荧屏建立长效监管制度。   (二)立足基层,夯实基础,探索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   完善预防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档案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大检查和考核力度。适时对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   加强青少年法律援助机构和制度的建设。一是在全市开通12355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组织专人执守,免费为青少年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和预约援助、救助服务登记。二是招募一批青少年维权志愿者并加大培训力度、服务力度,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尽快实现“一对一”和“面对面”的青少年维权服务。三是力争建立“广元青少年维权网站”,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搭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平安创建的新平台。   加强调查和理论研究,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规律。一是依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的课题小组,针对目前预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形成有深度的调研报告。二是适时设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论坛,邀请专家学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青少年维权志愿者等参与,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形势和面临的新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三)齐心协力,努力做好机关治安防范工作。   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机关的内部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团市委要与机关各个部室层层签订《综合治理安全责任书》,将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目标分解到各部室。 努力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制和安全防范意识。采用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定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到机关举办居家消防专题讲座、交通安全法规讲座等,帮助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   认真做好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置工作。以“防火、防盗、保稳定”为目标,把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群体性事件的安全隐患作为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整合有关部门的力量,认真做好排查工作。 不断丰富机关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丰富机关职工的业余文化娱乐活动,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疏解各种矛盾纠纷,确保无“法轮功”练习者和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把“平安创建”活动作为保稳定、保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把手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形成各司其职的工作合力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认真排查影响平安创建的不利因素,部署平安创建的措施,紧紧围绕创建目标,齐抓共管,形成创建整体合力。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利用青年中心宣传栏、社区宣传栏、12355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等硬件设施,加强平安创建和“两法一例”的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平安创建的浓厚氛围。 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共青团在创建“平安广元”工作中的任务,认真进行目标细化分解,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基层,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同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列入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同领导干部的考核直接挂钩,强化平安创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工作措施不到位,防范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