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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团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9-12-02 00:00:00.000  来源:本站  点击量:285

广青发[200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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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团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

  按照市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广委〔2007〕19号)的要求,经团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团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这次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牢牢把握“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元、推进新的跨越”主题,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大力弘扬亲民为民、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民主团结、勤学好思、清正廉洁六大作风,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工作不实、责任心不强;学风不浓、创新不够;形式主义、不求实效;思想上松动、行动上懒散、我行我素等突出问题,以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来保障发展、促进发展,保障和谐、促进和谐,建设风清气正、政治清明、跨越发展、稳定和谐的新机关。

  二、方法步骤

  这次团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分为学习讨论、查找问题、整顿提高三个阶段,从2007年3月开始到2007年4月底结束。整个活动要以“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抓作风、促发展、保稳定、促和谐”为目标,主要抓好专题学习、民主生活会、整改建设、监督管理等环节工作。从活动一开始就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和“开门搞整顿”的原则,让群众了解整顿活动、参与整顿活动、监督整顿活动,实实在在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成为取信于民的群众满意活动。

  第一阶段:学习讨论(3月10日—3月25日)

  围绕“迅速进入状态”,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组织好团干部的学习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分散自学、专题讨论等形式,组织团干部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省委杜青林书记《在全省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市委高烽书记《在全市集中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大会上的讲话》。分不同层面和方面,剖析典型案例,开展学习讨论,深化对团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写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党内滋生不正之风的现实危险性,深刻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上来。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3月25日—4月8日)

  围绕“找准突出问题”,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搞好征求意见、交心谈心、自我剖析、民主评议等环节的工作。每个团干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省委杜青林书记提出的“弘扬四种作风”、“增强五种意识”的有关要求,全面总结近几年来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立足本职工作,重点对照检查自身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撰写《个人作风整顿建设剖析材料》。团组织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征求群众、特别是征求基层群众对领导班子和团干部的意见,并及时反馈和总结。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换意见、互相帮助提高的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团组织还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领导干部的一贯表现,提出对每个团干部的评议意见。民主生活会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

  第三阶段:整顿提高(4月9日至—4月30日)

  围绕“根本在解决问题”,切实抓好整顿提高。团干部要针对征求意见、自我剖析中查找出的问题和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整改的情况,团市委要组织一次社会评价,对开展活动的过程与成效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在整改阶段,要大力开展“三用心”活动,切实做到“六个紧密结合”。即:把作风整顿、问题整改与推进又好又快发展紧密结合,与落实主动维稳观、把握工作主动权、维护社会稳定紧密结合,与切实解决矛盾问题、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广元紧密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紧密结合,与班子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与完善制度保障、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要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强化领导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这个关键,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和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和质询制、问责制等党内监督制度,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

  三、加强领导

  开展团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是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市团干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任务责任到位,坚决防止走过场或流于形式。通过这次活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全市团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由团市委负总责,各县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团市委成立团干部作风整顿督导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市作风整顿检查、督促工作。

  (二)建立联系制度。各级团组织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各自部门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以加强具体指导和督查,及时发现带有共性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指导全市团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工作。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团组织专职团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本部门干部的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双责任制”。对查找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整改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对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整顿走过场、群众测评满意度低的,要通报批评并进行“补课”,同时追究有关干部的责任。

  附件:全市团干部作风整顿督导领导小组名单

 

                    共青团广元市委

                     2007年3月1日

 

附:

全市团干部作风整顿督导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龙兆学  团市委书记

  副组长:蒲国春  团市委副书记

      杨祖斌  团市委副书记

  成 员:梁咏川  团市委办公室主任

      孙 勇  团市委组联部部长

      胡 蓉  团市委活动指导部部长

      王英荣  广元市青少年宫主任

  督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梁咏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